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今天起 山东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今天起 山东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时间:2025-07-08 04:42:35 来源:残编断简网 作者:热点 阅读:605次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跨省通办按照公安部部署,今天山东自11月1日正式启动与山西、起山内蒙古、东启动首黑龙江等9省(区、次申市)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领居10省(区、民身市)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份证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跨省通办此次启动的今天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和条件是:

(一)受理范围。山西、起山内蒙古、东启动首黑龙江、次申安徽、领居福建、民身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在山东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二)受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三)受理条件。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醒,办理居民身份申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请尽量穿着深色、亮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  2. 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3. 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4. 请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5. 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6. 可提前拨打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办理。

来源:闪电新闻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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